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

逛羅馬古蹟邊吃喝 罰一萬八 (轉貼消息)


逛羅馬古蹟邊吃喝 罰一萬八

  • 2012-10-04 01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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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國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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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潘勛/綜合報導】
     想學電影《羅馬假期》裡奧黛麗赫本在羅馬古蹟階梯上大啖冰淇淋?以後遊客就只能想而不能做了,因為羅馬市政府通過行政命令,自二日起,凡在羅馬歷史中心區的古蹟附近吃喝甚或「紮營」者,將罰鍰廿五歐元(約台幣九百四十五元)至五百歐元(約台幣一萬八千九百元)。
     羅馬市長阿列曼諾表示,此舉是為了保護古代的珍貴遺產。
     附近禁止吃喝的古蹟包括充斥咖啡館、餐廳與街頭藝術家的納沃納廣場(Piazza Navona)之四河噴泉;環繞萬神殿(Pantheon)石牆;通往古羅馬競技場的皇帝市場大道(Via dei Fori Imperiali)。先前威尼斯市也禁止在聖馬可廣場街道邊走邊吃東西,佛羅倫斯市、波隆那市也有類似禁令。羅馬歷史中心區居民自治會成員迪卡普亞指出,新禁令可以教育大家,來到「永恆之都」應循規蹈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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